近期收到的相关部门反映群众对我校离职员工进行举报的线索,为维护学校办学声誉,现就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:
1、相关人员已办理离职手续,自离职之日起不再属于我单位员工,无权代表本单位。其离职后一切行为责任由本人承担,与我单位无关。
2、任何以我单位名义开展的业务、宣传活动,须经我单位书面授权,否则均属个人擅自行为,请合作方及社会各界注意甄别。
3、对未经授权,擅自使用我校或我校有关项目名义开展违规招生宣传、办学活动的机构和个人,我校将依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,并保留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的权利。涉及违法犯罪的,将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4、针对近期有关不实言论,特此澄清。请勿混淆离职人员个人行为与单位责任。如存在冒用单位名义、造谣抹黑等侵权行为,我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