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,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,促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,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规则。
第一条 校党政领导碰头会主要目的:通过通报、交流、协商、酝酿等形式,使校党政领导掌握学校近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,部署近期需推进的主要工作。
第二条 校党政领导碰头会时间及地点:每周一上午9:00在光谷校区408会议室召开,如有变化另行通知。会议由校长、校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。
第三条 校党政领导碰头会参加人员: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,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人员。
第四条 校党政领导碰头会内容:
1.通报分管负责的上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;
2.部署分管负责的本周重点工作;
3.检查督促日常工作;
4.专题讨论拟提交校党政联席会议议题;
5.研究处置重要或紧急事项;
6.通报需校党政领导周知的事项。
第五条 校党政领导碰头会要求:
1.不提前安排议题,不作出决策;
2.参会人员需提前做好相应准备,确保会议高效务实;
3.会议期间手机调为静音模式;
4.参会人员需做好保密工作;
5.不能参会时需提前向校长或校党委书记请假;
6.会务工作和会议记录由校办公室负责,并于每周一下班前形成校党政领导一周工作安排表(见附件);
7.会议强调的内容,由校办公室督查落实,并及时向校领导报告。
第六条 本规则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。